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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合报(第41期):中央农办联合农业农村部召开学习浙江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交流会;木

博嘉农业网 2023-02-02 14:59:45

壹周合报(第41期):中央农办联合农业农村部召开学习浙江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交流会;

壹周合报 第41期

主播:刘媛媛

壹周合报(第41期):中央农办联合农业农村部召开学习浙江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交流会; 农业农村部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2018.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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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更好服务广大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提升壹周合报栏目内容可读性、知识性和互动性,在前期对壹周合报栏目调研的基础上,自第28期起,我们对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包括新增了编读往来栏目,更好回答读者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练了语音播报的时间。欢迎广大观(听)众继续对我们的栏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读者在每期栏目文章底部留言,提出您关心的合作社问题,我们将挑选合适的题目、在今后的编读往来中进行问题回答。

《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编辑部

2018年9月12日

一、“三农”政策

1.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的通知》

9月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附片蓟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的通知》,总结推广了110个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提出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及时跟踪和动态评估典型模式运用企业的发展情况,及时采用经济高效的收集处理方式,及时引导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等社会机构加强综合利用政策、技术、市场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营造社会关注、媒体支持、多元化主体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2018-9-5)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财政厅出台《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旨在推动进一步把浙江省的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加速从“村村通”迈向“路路美”。按照计划,三年(2018—2020年)行动期间,省级支持“四好农村路”的资金规模将达到80亿元,力争到2020年,农村公路的畅通、安全、舒适、美丽水平全国领先;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机制全国领先;农村公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来源:浙江在线网,2018-9-4)

二、行业资讯

1.中央农办联合农业农村部召开学习浙江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交流会

9月3日,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在京召开学习浙江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会,交流调度自今年六月以来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的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担当,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会上,浙江省介绍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2018-9-3)

2.2017至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1.2亿元

据财政部消息,2017年以来,中央财政积极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1.2亿元。此外,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及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全面总结和交流各地财政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垦土地确权等有关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2018-9-7)

3.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向山东灾区紧急下拨1.2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向山东灾区紧急下拨1.2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寿光等地开展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9月7日,农业农村部再次派出农业抗灾救灾专家指导组,帮助灾区迅速落实灾后恢复生产关键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2018-9-7)

4.农业农村部等3部委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日前,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是全国农业行业首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并被列为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展示活动之一,旨在发现和培育选拔更多专业型技能人才,大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获得本次大赛前5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第6至20名的选手,将由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技术能手”称号。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2018-9-3)

5.农业农村部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近日,农业农村部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范围,突出重点,细化实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拉网式、台账式全面清理排查;依法依规、态度鲜明,坚决整治整改,绝不姑息手软;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地力,尽快恢复生产功能;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环境。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2018-9-7)

三、专家观点

1.吴欢等:二次返利的实施有助于合作社增收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吴欢、刘西川等研究者在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的研究文章发现,基于浙江省185家农民合作社样本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实证检验合作社二次返利分配方式对合作社增收的影响,结果表明: 二次返利在保护普通社员利益的同时增加了社员违约的机会成本, 有利于降低社员违约率, 稳定其与合作社的交易。并且, 二次返利将社员利益与合作社利益“捆绑”及其对要素契约的反向治理, 约束了社员在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有利于保障社员交售给合作社农产品的品质。因此,应该强化合作社实施二次返利制度。

(来源: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04期)

2.张世云:雀舌草创新完善利益共同体提升小农发展能力

9月8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张世云在《农民日报》撰文指出,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广“家庭农场 合作社”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但该模式仍存在着土地流转困难、设施用地跟不上、资金短缺、用工较难、农业保险不能满足需要、产品销售不稳定、农机具更新换代难、技术推广服务力度不足等问题。为了破解发展难题,政府应着力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强化合作社带动服务作用、加大财政税费支持、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完善融资保险服务。

(来源:《农民日报》,2018-9-8,03版)

四、合作社新闻

1.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17年度信息填报工作启动

根据《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精神,对国家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9月30日前,国家级示范社需登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填报2017年度信息。同时,2016年评定、2017年监测合格的国家级示范社需按照要求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据悉,该系统数据将作为下一次监测合格的重要依据。

(来源:公众号-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9-7)

2. 山西农机合作社五年内增至3000个以上

近日,山西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暨农机资产收益扶贫现场会在繁峙县举行。会议提出,在未来五年内,全省农机合作社数量要达到3000个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拥有的农机数量要占到全省总量的60%以上,承担全省农机总作业量的80%以上,基层农技推广、技能培训、机具维修等服务功能日趋完善。近年来,山西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截至2017年底,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2358个,农机培训、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655个。

(来源:《农民日报》,2018-9-7,05版)

3.湖北:重点培育10个百亿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近日,湖北省农业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10个以上主营收入过10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全省发展500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覆盖全省50%以上的农户。此举旨在让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让合作社更好地服务农民,让农民更加专业化,形成强而有力、能够抵御市场风险的农业产业综合体。

(来源:湖北日报,2018-9-9)

4.第五届“农合之星”推介活动报名启镰荚棘豆动

近日,由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承办的第五届“农合之星”暨优秀合作社、优秀合作人物、优秀合作社品牌推介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旨在总结宣传先进经验,面向全社会树立可学、可看、可借鉴的合作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据悉,该活动将推介出优秀合作社30家、优秀合作人物20名、优秀合作社品牌10个。

(来源:公众号-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9-9)

5.“乡村振兴千人计划”新农人研修班第一期学员毕业

9月9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携手浙江大学全球农商研究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乡村振兴千人计划新农人研修班”第一期学员近日正式毕业,该项目秉持选拔一批、提升一批、赋能一批的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1000名“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农人。今年是项目启动年,计划分两期率先培育100名新农人,并从中遴选出十个优秀的新农人扶持样本。期间,研修班二期也正式开班、进行第一次集中培训。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还与云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围绕培训项目,深入开展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产业振兴等问题研究和宣传推广,合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农人培育模式,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五、编读往来

问:合作社产品如何出口?

答:随着合作社经营能力不断增强,不少合作社面临产品如何出口的问题。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合作社可以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进出口业务。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合作社要到商务、市场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提交包括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章程等材料,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等证件。各地申报流程不尽相同,合作社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

合作社开展进出口业务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认真核实出口产品是否在进口国的进口商品目录中;二是了解进口国对于农药残留问题的标准;三是确保产品供应能力。目前,对于多数合作社,由于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即使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还是难以开拓国外市场。在发展初期,建议合作社通过代理形式,即寻找进出口代理公司“借船出海”,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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